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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1  来源:新华社  浏览次数:4825
核心提示: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文) 强调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文)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强调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李克强汪洋王沪宁韩正出席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8月17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关系发展和安全,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王沪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韩正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农办关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问题的汇报,听取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的汇报。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会议强调,要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要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要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合法致富,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要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几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金融委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推进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力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确保经济金融大局稳定,意义十分重大。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系统观念,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夯实金融稳定的基础,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巩固经济恢复向好势头,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止在处置其他领域风险过程中引发次生金融风险。要落实地方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畅通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合、形成合力。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金融系统干部队伍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做好金融市场舆情引导。要加强金融法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
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解读与学习体会:

会议明确了共同富裕的标准,概括起来有三个“多”:一是人数多,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二是内容多,物质生活要富裕,精神生活也要富裕;三是步骤多,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逐步实现。实现共同富裕就像做蛋糕,既要做大,还要分好。“做大”要靠高质量的发展,而“分好”则要靠制度性的安排。
要用好创新和教育这两大“原料”,不断探索新的“制作方法”,给更多人创造致富的机会。而致富的步子可大可小、步伐有快有慢,关键要靠制度安排来调整节奏,实现“先富带动后富”。这个过程中,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收入分配要更加均衡、基层保障要更加精准,既要分得匀,还要兜得住,不断完善促进共同富裕的顶层设计,力争让所有人都能品尝到蛋糕的美味。


十次会议


中央财经委研究的都是重大问题的顶层设计。
2018年3月,包括“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在内的四个小组改为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是习近平,副主任是李克强,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是王沪宁、韩正。
这次参加会议的除了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之外,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也出席了会议。

自2018年至今,中央财经委一共召开了十次会议,时间分别是在2018年4月、2018年7月、2018年10月、2019年4月、2019年8月、2020年1月、2020年4月、2020年9月、2021年3月和2021年8月。
每一次的议题都备受外界关注。
比如第一次会议研究了“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思路和举措”;再比如第四次会议研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问题”;第六次会议研究“研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问题、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问题”;第八次会议研究“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问题”等。
而这次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共同富裕”。
据报道,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农办关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问题的汇报。
两个点需要明确。
其一,推进共同富裕已经有了现实基础,我们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
其二,推进共同富裕也有经济背景。当下中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意味着消费将成为核心增长动力。分配差距越大,越不利于消费。


实现路径


什么是共同富裕?
中央财经委第八次会议是这么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划重点,不是平均主义,要分阶段推进。
会议特别提到了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共同富裕,知易行难。
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是什么?
中央的会议强调,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等。
另外,会议还提到了收入分配的问题。
在2020年11月,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十四五”国民收入分配与税费改革课题组组长刘克崮曾在《中国新闻周刊》撰文称:
在国民经济三部门中,居民、企业、政府无论是参与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都呈现出类似趋势,即住户部门(包括家庭及其所属的非法人企业)份额明显下降,企业部门份额明显上升,政府部门份额基本稳定。
中央明确: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三次分配


“三次分配”的问题备受外界关注。
作为助力解决贫困问题、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第三次分配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
《学习时报》在2019年曾刊文称,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文中提到:
初次分配是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大小进行的分配,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形成。
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基础上,对部分国民收入进行的重新分配,主要由政府调节机制起作用。
第三次分配就像一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温柔之手”,建立在自愿性的基础上,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划重点,慈善。
这次中央财经委会议明确,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具体的措施又是什么?不妨来看看作为示范区的浙江。
今年7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外公布。
这份方案中,曾特别提到要打造“善行浙江”。具体措施包括:

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实施“崇善行善、扶危济困”公益慈善先行计划,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兴办社会公益实体,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
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枢纽型、资助型、行业性公益慈善组织,提升公益慈善基地服务能力。
大力发展慈善信托,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公益慈善组织设立信托专户,对慈善信托给予政策支持。
打造全省统一的慈善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蜂巢式”浙商公益慈善机制,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公益和社会救助的渠道。
发扬“人人慈善”的现代慈善理念,打造以“慈善公益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慈善活动。推动互联网慈善,打造智慧慈善,规范网络募捐活动
完善慈善组织监管制度,借助区块链技术对慈善捐赠开展全流程智慧监管,打造为民慈善、阳光慈善。
总之,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信息量巨大


1、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2、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
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3、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
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4、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
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5、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6、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7、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要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8、确保经济金融大局稳定意义十分重大,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系统观念,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夯实金融稳定的基础,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巩固经济恢复向好势头,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止在处置其他领域风险过程中引发次生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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